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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14 10:08

 

  我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一是利用宣传、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到市长专线专题解答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在厦门晚报专版刊登少数民族知识问答;各相关部门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引导他们主动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宣传清真食品管理有关规定,9·8投洽会前开展清真食品执法检查,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四是发挥民族联谊会作用,开展中秋联谊活动,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性人士的沟通联络。五是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调研活动,在社区民族工作试点社区开展“少数民族群众为构建和谐社区服务、社区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双向服务”活动,使少数民族群众融入社区,奉献社会。

 

  各区民族宗教局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思明区开展“四深入”、“五个一”活动,“四深入”即组织各街道、社区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深入开展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学习活动;利用板报、知识问答、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联谊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媒体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各街道、社区深入开展少数民族贫困户和下岗职工为重点的少数民族调查摸底、建档立案和走访慰问活动。“五个一”即各街道、社区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举办一场民族专题的咨询活动,组织一场民族工作座谈会或征求意见会,出版一期民族政策知识专栏,开展一次少数民族贫困户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宣传月期间,共悬挂横幅36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制作宣传板报96块,举办广场大型宣传活动8场、联谊座谈会7场,并利用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湖里区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营造一个宣传氛围,在社区内挂横幅标语及出一期《保护民族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宣传专栏;开展一场少数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举行一次少数民族社区管理经验交流座谈会;宣传一个民族先进典型事迹;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到钟宅畲族社区开展一次视察调研活动。集美区利用《集美报》、集美有线电视和电影放映等媒体采访报导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编印分发民族政策法规和知识问答给区直机关和各镇街,开辟社区宣传专栏,悬挂标语横幅,分发宣传手册等。海沧区协调区公用事业公司在城区繁华地段制作户外宣传看板,采用短信平台、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送宣传信息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安区、翔安区利用有线电视、印发宣传材料、设置专题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对清真网点开展一次清真食品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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