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06-08-01-2016-01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标 题: |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5年工作总结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5年工作总结 |
一、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宗教领域平安和谐创建。开展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条件成熟场所完成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新备案16名道教教职人员。指导宗教界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等规定。指导场所规范财务管理,开设单位银行账户。总结民族宗教领域“六五”普法工作,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加强节假日、重要宗教节日及大型活动的工作指导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推进场所和队伍建设,强化宗教工作抓手。建立厦门天主教主教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主教府建设。协调推动佛教妙释寺、基督教东部教堂等重点场所建设。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完成基督教堂点民主管理组织同步换届工作,指导市天主教爱国会及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理事会换届,蔡炳瑞当选为天主教爱国会主任,陈美满当选为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会长。指导宗教界通过完善定期学习制度和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宗教人士队伍建设。举办闽南佛学院90年院庆大会,通过成立校友会、开展研讨会、90周年院史展等活动,集中展示多年育教僧才成果,凝聚校友法缘,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坚永出席庆典活动,肯定了闽南佛学院建院90年来所取得的成绩。
四、大力倡导公共文明,积极参与慈善公益。南普陀寺率先开展“垃圾不落地”环保活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部分社区及旅游点推广。则悟法师牵头的“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议案列入2015年市人大重点议案,南普陀寺开展“善心善行”公共文明行为系列活动,在寺内倡导“十二不”行为(一不大声喧哗;二不随地吐痰;三不乱丢垃圾;四不吸烟;五不衣冠不整;六不喇叭扰人;七不损坏公物;八不烧大把香;九不带荤腥入寺;十不随意涂刻;十一不带宠物入寺;十二不对佛像拍照),与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向厦门市民和广大游客倡议六种文明行为(“过街走斑马线”、“车辆不乱停放”、“公共场所不吸烟”、“垃圾不落地”、“爱护公共设施”、“文明遛狗”)。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部署开展创建“文明寺观教堂”活动,从提高场所的文明水平和提升宗教界人士的文明素质入手,发动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公共文明创建,为厦门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活动,慰问困难群众近5000户,捐款捐物价值327万元。9月开展第四个“宗教慈善周”活动,为近300名贫困生发放助学金60多万元,为贫困户送去节日的慰问和祝福,捐款捐物价值33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宗教界用于慈善公益资金近3000万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和市基督教青年会加强义工队伍建设,推动义工队伍走进社区、走进社会,积极参与心理疏导、消防安全宣传、义诊导诊、外来员工子女教育、养老助残、弱势群体帮扶等社会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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