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民宗〔2014〕82号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关于下放“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初审”事项的通知
各区民族宗教局:
为贯彻执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于“今年市级审批权限通过减放并转等方式,在现有基础上减少10%”的工作部署,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将原来由市民族宗教局行使的“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初审”事项下放到各区民族宗教局。请认真对照《办事指南》(附后)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我局将定期对相关行政审批情况开展督查。
附件: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初审办事指南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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