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民宗〔2015〕38号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4〕297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审核确认,市民族宗教局保留市本级行政权力15项,上级委托下放0项。市本级行政权力中,实行属地管理(含部分属地)11项,冻结权力行使1项。具体为:
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力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市审改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联系人:蓝荭,联系电话:8063089)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5年6月8日
附件: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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