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5-03-14 16:39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十二个必须”是什么?

  答:一是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二是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三是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四是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五是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六是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七是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八是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九是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十是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十一是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十二是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2.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什么?

  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四个与共”的共同体是指什么?

  答: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4.民族工作的主题是什么?

  答: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目标是什么?

  答: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6.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强调的坚持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的“五个共同”是什么?

  答: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7.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要正确把握的“四对关系”是什么?

  答: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其中,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是管总的,对其他关系起着引领作用。


  8.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是什么?

  答: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增进共同性,要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共同性是主导,差异性不能削弱和危害共同性。保护差异性是必要的,但不能固化、强化其中落后的、影响民族进步的因素。


  9.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五个认同”是什么?

  答: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10.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三个意识”是指什么?

  答: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11.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是什么?

  答: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12.各级党委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中的“两个纳入”是指什么?

  答: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

 

  1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指什么?

  答: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

 

  14.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什么?

  答: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

 

  15.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三项计划”是什么?

  答: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16.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强调的各族人民的“共同家园、共同身份、共同名字、共同梦想”是指什么?

  答: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所孕育的伟大祖国、伟大民族,永远是全体中华儿女最深沉、最持久的情感所系。在这片辽阔、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各族人民都有一个共同家园,就是中国;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个共同名字,就是中国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7.《爱国主义教育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8.《地方组织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完善了哪些规定?

  答: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职责中分别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等内容。并将“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修改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同时,将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时“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修改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中的“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修改为“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19.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

  答: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法治尊严。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部署的“五项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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