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民族、宗教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具体政策;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研究分析民族工作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办好宗教院校;依法依章管理民间信仰事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人员编制数17人,在职人数16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部门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理论武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扎实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
(四)推进法治建设,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2,036.4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251.71万元,减少38.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3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6.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2,036.4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251.71万元,减少38.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45.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9.59万元,公用支出175.82万元;
2.项目支出991.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6.4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251.71万元,减少38.1%,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有所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61.02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119.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民族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1.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危房加固维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820.30万元。主要宗教事务服务管理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6.6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8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9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9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暂无出国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3.31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2%,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且无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04万元,下降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8.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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