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来源:政法处 时间:2024-02-26 16:23

  2023年,市民宗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定不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宣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建立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推动宣讲阵地前移,全年面向基层开展专题宣讲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法典宣传主题月和“4·15”“11·9”“12·4”等专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宗教界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创建。坚持“主题月+常态化”“活动+宣传”“线上+线下”,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广场综艺、演讲比赛、主题研学、游园活动、百家宴等多种形式,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导创作舞台剧《花儿与海》讲述“闽宁协作”的感人故事,作品入选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并在线上直播。举办金鸡百花电影节“多彩中华”民族电影展并组织各族群众观影。举办“福籽同心爱中华”主题陶瓷展厦门巡展,观展人数超过1.5万人次。拍摄《嘉邻有爱·福籽同心》宣传片并在移动电视等平台播放。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学校教学课程,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活动,扩大“福籽同心爱中华”影响力。三是提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举办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会同各区分批举办基层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培训班,持续提高基层干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分级分类举办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强化宗教界学法用法意识。

  (二)抓住关键环节,持续规范依法行政。一是规范权力运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和落实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集体研究,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及时梳理我局行政权责清单,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做好宗教事务审批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扎实推进“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加强区级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基本执法力量,及时组织参加执法学习及培训考试。目前,全市宗教执法机关执法主体资格已实现市、区、镇(街)三级全覆盖,市、区两级现有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人员28名,此外各镇(街)综合执法人员2至5名不等。编印典型案例汇编,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加强以案释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以市带区”方式组织开展两轮“双随机”检查,对随机抽取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节假日检查、日常走访巡查等实现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工作机制、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管理工作。四是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全程网办,落实马上就办,推动全部事项实现即办。在“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部署便民服务事项,方便群众掌上办。落实“减证便民”,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公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指导各区民宗局做好下放11项宗教事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和信用代码数据信息上传工作。

  (三)坚持法治原则,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一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将民族事务纳入社区网格管理,面向各族群众提供办理医保、社保、就业等一站式“近邻服务”,广泛开展“嘉邻·佳节·家园”等活动推动“近邻交流”。密切与企业以及流出地政府联系沟通,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座谈会,切实维护各民族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一家亲·送温暖”、民族联谊、主题研学等活动,引导各族群众适应城市、融入社区、共同发展,构建“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的互嵌式社会环境。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导宗教团体召开年度述职考核工作会议,更好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将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纳入讲经讲道,带动信教群众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深化实施宗教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法律顾问开展专业指导,实现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和落实人员、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活动,不断提升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全市宗教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宗教领域自建房和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市正常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通过达标验收。协调第三方机构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演练,举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互观互检”活动,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市民宗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有关要求,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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