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 来源:民族处 时间:2026-03-23 15:24

  思明区民宗局局长侯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思明区将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学习宣传贯彻法律精神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广泛凝聚思想共识,不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用心做好服务保障,用情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相拥,同心同德、携手奋进,共同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湖里区民宗局局长王伟林:湖里区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干部培训、宗教场所“五进”教育和基层宣讲,推动入脑入心;依法履职强化保障,规范民族事务管理,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化创建促进交融,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实施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集美区民宗局局长冯秋明: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其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将法律精神融入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集美区是厦门市人口最多的行政区,拥有众多务工、就学、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体,将把法治精神贯穿民族工作始终,广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以实干铸牢共同体意识。

  海沧区民宗局局长赖大庆:海沧区将结合实际,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载体,用心用情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法律要求落实到基层治理、服务管理和文化建设各方面,引导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同安区民宗局局长许秋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下一步,同安区将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讲好同安民族团结故事;抓实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银城大地常开长盛。

  翔安区民宗局局长邱惠霜:翔安区将通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依托区司法局普法公众号“法治翔安”开展宣传,利用有奖竞答小程序面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发挥区位优势,借助马巷池王宫等民间信仰祖庙平台,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两岸同胞骨肉亲情,绘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最大同心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